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隆林平班苗场至南务村委等9条通建制村水泥路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拟对隆林平班苗场至南务村委等9条通建制村水泥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林平班苗场至南务村委等9条通建制村水泥路项目
二、项目编号:HJ201501-G20
三、项目内容:
3.1 项目概况:隆林平班苗场至南务村委等9条通建制村水泥路项目,该项目公路总里程为106.1154公里。
地 点:隆林各族自治县境内。(详见《施工图设计》)
3.2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13个独立合同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 | 路段 | 施工桩号 | 所在地 | 里程(KM) | 计划工期 (月) | 招标范围 |
№43 | 平班苗场至南务村委四级公路工程 | K0+000--K3+442 | 平班镇 | 3.44 | 3 | 包括路基、路面及附属设施工程和沿路设施实施、完成和缺陷修复的施工进行招标(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开冲入口至开冲工程 | K0+000--K0+934 | 沙梨乡 | 0.9341 | |||
№44 | 委哉至平寨公路工程 | K0+000--K7+000 | 平班镇 | 7 | 5 | |
№45 | 平歪至隆林四级公路工程 | K0+000--K8+000 | 平班镇 | 8 | 5 | |
№46 | 平歪至隆林四级公路工程 | K8+000--K19+000 | 平班镇 | 11 | 5 | |
№47 | 平歪至隆林四级公路工程 | K19+000--K26+000 | 平班镇 | 7 | 5 | |
№48 | 平歪至隆林四级公路工程 | K26+000--K34+088 | 平班镇 | 8.088 | 5 | |
№49 | 弄八路口至弄八四级公路工程 | K0+000--K9+000 | 金钟山乡 | 9 | 9 | |
№50 | 弄八路口至弄八四级公路工程 | K9+000--K17+500 | 金钟山乡 | 8.5 | 9 | |
№51 | 蒙里至那弄四级公路工程 | K0+000--K12+000 | 革步乡 | 12 | 9 | |
№52 | 蒙里至那弄四级公路工程 | K12+000--29+200 | 革步乡 | 17.2 | 9 | |
№53 | 者保至中棒四级公路工程 | K0+000--K9+100 | 者保乡 | 9.1 | 5 | |
№54 | 民怀至江同工程 | K0+000-- | 者保乡 | 2.0511 | 2.5 | |
№55 | 者保至上棒四级公路工程 | K0+000-- | 者保乡 | 2.8022 | 4 |
四、投标人资格:
4.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如果投标单位投多个标段的,一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两个标段。一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只能报任一标段。
4.5 凡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有在建施工项目已超过合同工期的承包单位及项目经理、项目委托授权人不允许对本工程进行投标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
5.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50元 (不含图纸及其他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须携带如下资料复印件壹份(复印件要加盖公章,电子章无效),并携带原件核查:
(1)单位介绍信、法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报名时介绍信的工程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并注明标段)。介绍信和授权书的有效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日期内);(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有效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附上投标人单位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证明、在投标人单位缴纳2015年4月~6月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手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8)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提供本单位为本人缴纳2015年4月~6月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手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9)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10)装订成册。注:一个标段须提供一份报名资料。
5.3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标段。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户以转账方式交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帐 号:4500 1604 2660 5250 1984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15年7 月 29 日上午9 时 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工作人员签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不予受理(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
8.2开标地点: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
九、代理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
邮政编码:533000
联系人:罗慎思
电 话: 0771-5532700 18076591677
十、网上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
招标人:隆林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