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公安局2015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镇平县公安局2015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已由镇财〔2015〕12号文件和镇财〔2015〕16号文件批准实施,采购资金为中央转移支付性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镇平县公安局2015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镇交采【2015】GKZB-010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信息通信设备、指挥中心设备、电视电话会议设备、UPS、舆控中心建设、办公设备、电脑。(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
第六标段:信息通信设备;
第七标段:指挥中心及电视电话会议显示系统设备;
第八标段:UPS供电设备;
第十标段:电脑。
2.3资金来源:中央转移支付性财政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
3.4其他条件:
第六标段: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交换机、核心路由器、等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销售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第七标段: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第八标段: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提供UPS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销售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第九标段: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所投主要设备(黑白一体打印机、彩色喷墨打印机、高拍仪、舆控中心显示系统)应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第十标段: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所投设备应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9:00;
4.2报名地点及方法: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现场等形式的投标报名,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不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先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妥善保管票据),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招标文件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县支行营业室
拟投标企业通过电子邮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件),联系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邮箱地址:zpggzycg@163.com 电话:0377-65963380
5、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开标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应标段要求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开标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镇平县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平县公安局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77-65921280-37990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7-6596338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新华西路格林酒店1单元1202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7-83829392 13525145431
E-mail:nygdzb@163.com
镇平县公安局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