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教育体育局2015年行政村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通渭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通渭县教育体育局2015年行政村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 LZJL-1528-JTJ
二、招标内容:(共一包)
2015年行政村幼儿园设备采购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总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课桌椅 | 620 | 49.5万元 | *所有产品需提供彩色照片,部分产品需提供样品,部分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函(详见招标文件) |
2 | 办公桌椅 | 6 | ||
3 | 电子琴 | 28 | ||
4 | 打击乐 | 14 | ||
5 | 铃鼓 | 28 | ||
6 | 综合滑梯 | 14 | ||
7 | 投篮架 | 28 | ||
8 | 滑板车 | 70 | ||
9 | 扭扭车 | 70 | ||
10 | 羊角球 | 70 | ||
11 | 充气动物 | 70 | ||
12 | 单人摇马 | 70 | ||
13 | 小画架 | 70 | ||
14 | 软体玩具 | 28 | ||
15 | 泥工板 | 70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主要投标产品详见招标文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时不提供)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函。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统办1号楼1023室,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00元(电子版文件需另付50元),标书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从2015年7月9日起至2015年7月15日止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5年7月30日15:00(北京时间)前
开标时间:2015年7月30日15:00时
开标地点: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统办1号楼9楼会议室开标,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七、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详细地址: 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统办1号楼1023室
联 系 人: 赵锦宏
邮政编码: 730000
电 话: (0931)8879571
邮 箱: 2331207392@QQ.COM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