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顶空自动进样器、酒精检测仪及事故现场闯入报警设备项目(包一)招标二次公告
一、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联系人:张晓春、原青 0635-8682781
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9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文化路36号泉润·书香苑三楼
联系人:程再坦 联系电话:0635-2123056
邮箱:sddhzb@163.com
三、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顶空自动进样器、酒精检测仪及事故现场闯入报警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LCZC2015-60-DH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等: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资金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包一 | 顶空自动进样器 | 1台 | 22万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3、若为代理商投标,须具有所投设备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或经销证明原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及售价: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7月08日至2015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7时30分(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1)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直接到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聊城市文化路36号泉润·书香苑三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发送电子邮件报名:请将参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ddhzb@163.com)。
(3)电汇方式领取招标文件:
请将资料费按下面的银行账户信息办理电汇,将汇款底单扫描后电邮至我公司邮箱,并在邮件中写明您的单位名称、地址、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我们收到此邮件后即为您发出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名称: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聊城兴华支行
帐号:4673240001808100008610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监管机构:聊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5-868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