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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咨询服务江北校区及附属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8 16: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GRZB2015-0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师范大学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咨询服务江北校区及附属工程造价咨询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咨询服务江北校区及附属工程造价咨询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

  2.3服务期限:自材料交接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审核并提交行业规范成果文件,可以提前完成。

  2.4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包括土建水电、消防、装饰、相应的配套工程、甲供材料以及招标人认为应审核等内容;送审价以实际送审金额为准,对招标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出具工程审核报告;

  2.5标段划分: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1、30#住宅楼,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金额3650万元;

  2、42#住宅楼,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金额1680万元;

  3、(30#-36#、42#-44#)外网供暖,金额130万元;

  4、车库预应力,金额298万元;

  5、住宅道路,金额910万元;

  6、31#-32#消防,金额360万元;

  7、33#-34#消防,金额368万元。

  8、30#-36#塑窗,金额717万元;

  9、42#-44#塑窗,金额225万元;

  10、江北校区换热站工程,金额590万元。

  第二标段:1、31#住宅楼,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金额3650万元;

  2、32#住宅楼,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金额3300万元;

  3、30#住宅及地下车库消防,金额1170万元;

  4、地下车库水电,金额332万元;

  5、30#-36#外网消防,金额270万元;

  6、住宅配电箱,金额176万元;

  第三标段:1、33#住宅,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金额3300万元;

  2、35#住宅,建筑面积12100平方米,金额2850万元;

  3、43#住宅,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金额1680万元;

  4、35#-36#消防,金额318万元;

  5、地下车库配电箱,金额221万元;

  6、住宅楼防火单元门,金额242万元;

  7、住宅分户箱,金额143万元;

  8、住宅管道井门,金额59万元。

  第四标段:1、34#住宅,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金额3300万元;

  2、36#住宅,建筑面积12100平方米,金额2850万元;

  3、44#住宅,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金额1680万元;

  4、30#-36#卷帘门,金额56万元;

  5、住宅楼防火防盗门,金额120万元;

  6、网络监控,金额670万元;

  7、高层外网排水,金额139万元;

  8、外网给水及多层排水,金额88万元。

  2.6投标人可以四个标段兼投(分别报价),但兼投不得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经过年检,证企相符;并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正在办理资质就位手续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须具有类似工作业绩;自注册始,投标人已经进行了有效的税务登记,并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须提供经审计的2012年至2014年企业逐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近三年内从未有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者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2012年以来有单项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编制、审核经验,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需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7月8 日至2015年 7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公章及法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招标公告内所要求的所有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黑龙江省广瑞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明珠公寓一单元32楼)登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 7月8日至2015年 7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在黑龙江省广瑞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明珠公寓一单元32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 月 28日上午9:00时分,地点为在黑龙江省广瑞招标有限公司(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明珠公寓一单元32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法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广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明珠公寓一单元32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58863548

                                     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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