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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芦圩工业集中区普田路K0+220~K1+305.198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8 16: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宾阳县芦圩工业集中区普田路K0+220~K1+305.198段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宾阳县芦圩工业集中区普田路K0+220~K1+305.198段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GXXMGL-ZB-(09)2015275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宾阳县芦圩工业集中区普田路K0+220~K1+305.198段道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阳县芦圩工业集中区普田路K0+220~K1+305.198段道路工程(项目编号:GXXMGL-ZB-(09)2015275)已由 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宾发改项字[2015]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宾阳县芦圩工业集中区

建设规模:本次发包道路总长为1085.198米,路宽30米。

合同估算价:1800万元

要求工期:1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有不良记录以及被列入宾阳县招投标黑名单的且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时间内的施工企业,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78日至 2015 7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分11 30分,下午 15 时至 17 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九部(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7楼)。

4.3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

(1)单位介绍信;(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身份证、职称证、2014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4)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5)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6)拟投入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身份证、岗位证书、职称证,专职安全员C证及其2014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7)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2015年4-6月份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8)提供自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广西宾阳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投标人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证书若已过期或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以上所有证件的公司名称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加扉页目录及资料所在页号和文件中顺序页码,否则不予受理报名。项目经理、手持授权委托书人、介绍信人、报名人必须为同一人)

4.4 招标文件(不含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以上注明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729上午9 00 分,地点为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八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

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路378#    地 址: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七楼

邮    编:                              邮    编: 530028               

联 系 人:蒙工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771-8259662                  电    话: 0771-3366986

传    真:                              传    真:  0771-3366986              

201578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有不良记录以及被列入宾阳县招投标黑名单的且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时间内的施工企业,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08日 09:00 至 2015年07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九部(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7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八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336698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西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路378#

采购人联系方式:蒙工、0771-82596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0771-336698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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