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叉车、热收缩膜、热敏标签纸、高速行打打印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卷烟配送中心叉车、热收缩膜、热敏标签纸、高速行打打印纸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叉车、热收缩膜、热敏标签纸、高速行打打印纸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GMHG15154
1.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4招标货物概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包 | 叉车 | 1台 | 30日历天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包 | 热收缩膜 | 60吨 | 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 | |
3包 | 热敏标签纸 | 1500卷 | ||
4包 | 高速行打打印纸 | 570箱 |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包: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商;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5、投标单位需提供采购额全额发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包: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商;
3、投标人须是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厂商;
4、投标单位需提供采购额全额增值税专票;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包: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商;
3、投标单位需提供采购额全额增值税专票;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包: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商;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单位需提供正规发票;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3.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28日9:30(北京时间)。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第一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
六、招标人定于2015年7月28日9:3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第一会议室举行开标大会,届时投标人代表应到场参加。
招 标 人: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地 址:许昌市湖滨路43号
联 系 人:张亚威
联系电话:0374-27787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联系人:常宗义
电 话:0371- 69136959
传 真:0371-69131088
E-mail:yuyuany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