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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防弹衣防弹头盔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8 17: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防弹衣防弹头盔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SZFCG2015G12502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西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防弹衣200套,防弹头盔200个。(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供货地点: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区分局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到货

供应商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报名时提供: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5、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原厂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签字);7、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4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8、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是公安部警用头盔或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中的生产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单位公章),需提供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签发的《2014年公安警用装备协议供货招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9、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5年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单位公章);10、企业简介。(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付款方式: 到货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7日内支付90%项目款,余款在1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报名时间:20157920157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三楼302房间)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资料完整齐全,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截止时间:2015730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    2015年7月30午9时30

开标、评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第二评标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0318-2324977   

2、项目商务部分:0318-2351896  吴春喜

3、传真:0318-2351896

4、邮箱:hbhszfcg@163.com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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