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卫生院的委托,对其所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773-1541GJL00739/6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包 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万元) | 供货期 | 付款方式 |
第一包 | 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酶标仪、洗板机、心电图机、打印机、显微镜、水浴箱、电动离心机 | 58.6160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
第二包 | 办公桌椅、健康教育课桌、更衣柜、档案柜 | 6.2000 |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标段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仅限第一包投标人);
4.所投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仅限第一包投标人);
5.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二个合同包的投标,但不能兼中兼得。如参加二个及以上合同包的投标,则必须按合同包分别递交报名资料、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4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7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第一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第二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4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7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每套300元整。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31日14时00分。
六、 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
七、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不少于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包号 | 一包 | 二包 |
金额 | 1.0万元 | 0.1万元 |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卫生院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13844900906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7室
联系人:闫琦
电话:0431-81937053
2015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