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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来宾市武宣县通挽镇集中供水土建及安装工程{[2015]武宣施SLGZ第05号}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8 11: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武宣县通挽镇集中供水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已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发改农经〔201512号文批复了该工程初步设计;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宾市水利局、来宾市财政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来发改农经〔20156桂财农[2015]7文下达了该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武宣县水利局,招标人为武宣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来宾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来水招标备案201512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来宾市武宣县通挽镇 。

建设规模:设计供水规模1995立方米/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815,完工日期为20151215,计划工期12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本工程分为1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新建高位水池1座,新建管理房、加药间、配电房各1间、厂区围墙、进厂道路等基础设施等投资约225.92万元(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级或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等所有相关人员所需证书(除劳务队负责人证件外)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6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345月或234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理评标价法评标。

3.6.5 约定中标人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结果证明文件原件。(开具时间要求在项目开标之日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提供报名材料,自然人也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拷贝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售后不退。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2015729上午8时至9:30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未交纳此项费用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4.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5 714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  2014年1月1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57290930时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宣县水利局

地 址: 广西武宣县武宣镇水电路23

邮 编: 545900

联系人: 覃工

    话:13878282576

    真:0772-529232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综合楼五楼

邮 编:530023

联系人:黄工

   话: 0772-4226111

    真: 0772-4218716

 

 

    人:武宣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5年7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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