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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国土资源局东丰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8 09: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丰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丰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项目

项目编号:JLTXY-【2015】-152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TXY-【2015】-15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吉政函【2015】15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修改工作规则》要求,我县决定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项目工作。主要任务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2.2招标范围:境内符合要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2.3建设地点:东丰县境内;

2.4服务期限:2015年8月15日至2015年9月15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乙级土地规划资质,注册资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含贰佰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近两年具有类似规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3、2014年)政府采购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省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物贸宾馆1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同期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东丰县药业大街350号

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0437-621390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 系 人:魏航

电    话:0431-81331333、13029104885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乙级土地规划资质,注册资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含贰佰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近两年具有类似规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3、2014年)政府采购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外省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执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08日 09:00 至 2015年07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物贸宾馆1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0437-62139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丰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东丰县药业大街35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主任 0437-62139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航 1302910488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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