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泌阳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泌阳县公安局委托,对业务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泌政采【2015】031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A包 | 视频作战系统 | 1套 | 泌阳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B包 | Y-STR建库试剂 | 140盒 | ||
DNA检测试剂 | 7盒 |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A包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4.具有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用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 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需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软件企业证书、软件产品证书;
7.视频全能提取系统必须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及省级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检测,该产品必须提供现场演示;
8.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册地不能查询的,持有效证明到泌阳县检察院查询),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所递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4-8项开标日资格审查时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必查,没有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B包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4、具有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所投建库试剂盒如为授权经销商的,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8、所有参加本次投标的公司所投DNA检测产品需到公安机关指定单位
(驻马店市公安局刑科所)测试并取得测试报告,开标时出具测试报告原件;
9、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册地不能查询的,持有效证明到泌阳县检察院查询),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所递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4-9项开标日资格审查时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必查,没有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4.2 发售地点:泌阳县花园路东段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中心。
4.3 联系电话:0396-7916526。
4.4本次招标实行密封报名,报名函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包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封面上不能有任何标记)投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险箱内。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A包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B包投标保证金:6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入下列账户,开标前持银行到账凭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到泌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股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证明。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保证金转至下列任一账户即可)
(1)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4100 1513 9100 5250 1677
(2)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驻马店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5260 1019 4412 011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 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方联系人:刘金聚 联系电话:18625330828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宁 联系电话:0396-7916526
10.监督部门:
泌阳县监察局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泌阳县公安局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