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东岗镇人民政府林州市东岗镇人民政府一事一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东岗镇人民政府一事一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林州市东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奖补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LCGG2015-118
2.2 建设地点:林州市东岗镇
2.3 工期:6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标段划分:
A包:道路建设。
B包:建成敞篷式太阳能固定架式,安装10千瓦的太阳能板,年发电量为10余万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投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经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3.5供应商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体系;
3.6 供应商须具备生产或经销并具有完成本次采购内容能力的制作生产商或经销商。
3.7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7月8 日— 7月 14 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址:林州市人民路中段(原四所院内);
4.3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A包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报名期间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证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B包报名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报名期间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证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4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7月28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东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619831826
招标代理: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15226107170
2015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