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2014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项目招标公告
息县2014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息县2014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息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息县2014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项目
2.2招标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5]0605号
2.3项目地点:息县境内;
2.4招标内容:为息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的开展技术支撑,完成工作方案编制、管理制度文件完善、指标测评、宣传策划及宣传文件编制、成果上报等工作,协助组织上级的实地考核。
2.5项目完成的时间要求: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创建成果上报河南省创建活动办公室,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申报县(市)材料数据包及纸质备案材料邮寄至部创建活动办公室;
2.6质量要求:根据国家最新下发的指标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提交申报成果,满足创建考核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具有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项目类似业绩(以签订合同准);
3.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个月内有效);
3.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4.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保证金缴纳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7月7日至2015年7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类似业绩、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日期在有效期内)(上述所有资料报名时验原件,提供两套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5年 7 月 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6-7635696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18503766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