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龙头镇中心卫生院手术室及配套设施安装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坡头区龙头镇中心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坡头区龙头镇中心卫生院手术室及配套设施安装建设项目”(委托编号:FEGD-CW1537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湛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njiang.gdgpo.com/,请打开本项目公告后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7月8日起至2015年7月14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FEGD-CT15371
二、采购项目名称:坡头区龙头镇中心卫生院手术室及配套设施安装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1900000.00元
四、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质量保证期 | 完工期 | 最高限价 |
1 | 手术室及配套设施安装建设 | 一年 | 合同签订并进场施工后90个日历日内 | ¥1900000.00元(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 |
六、合格的投标人: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6) 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7月8日起至在2015年7月14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凭下列内容(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6)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法人亲笔签名)原件到场购买标书,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审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我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特别说明: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我司,如不按期参加投标活动且没有按照要求告知我司的,我司保留将相关情况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的权利。)
八、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2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a.采购人名称:坡头区龙头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地址:坡头区龙头镇中心卫生院
邮编:524000
b.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9-3611999
传真:0759-3613199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邮编:524036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