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李新店镇新民社区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确山县李新店镇新民社区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5】03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确山县确山县李新店镇新民社区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确山县李新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驻马店市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确山县李新店镇
2.2、建设规模:综合池、设备间、围墙、人工湿地、氧化塘、绿地、电气安装等。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含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主项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同类项目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必须具备近三年(以报名时间前三年)已完成并经验收的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业绩不少于三个。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入到下面指定帐户,凭银行汇款凭证到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换取收据。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开 户 行:中原银行确山支行
帐 户: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 号:525010179824012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396-2323273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 7 月7 日至2015年 7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30 时,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六大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测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近三年已完成并经验收的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及验收证明原件,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及原件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企业请于2015年 7月7 日至2015年 7 月 13日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材料费:招标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图纸(自行复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7 月 28 日8时30分,地点为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者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确山县李新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39639659
招标代理机构:驻马店市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738927839
8、其他
监督部门:确山县纪委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室
监督电话: 王来喜 0396-7019095 13033803899
监督部门: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监督电话: 王春祥 13507663839
2015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