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15年部分学校暑期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15年部分学校暑期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WZC2015-015A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卫东区2015年部分学校暑期维修改造项目已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分别位于卫东区豫基实验小学,明珠小学,蒲城小学,程庄小学,辛南小学,观上小学,实验小学,申楼小学,行知小学,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校园局部修整,铺设塑胶、塑草,贴瓷片,场地硬化等工程。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五个标段,监理分为一个标段。
施工第一标段:豫基实验小学贴瓷片、场地硬化,总投资约33.8万元;
施工第二标段:明珠小学贴瓷片,总投资约42.8万元;
施工第三标段:蒲城小学铺设塑胶、修下水道等,程庄小学局部修整、铺设塑胶,总投资约64.1万元;
施工第四标段:实验小学操场硬化铺塑胶,申楼小学铺设塑胶,总投资约90万元;
施工第五标段:辛南小学铺设塑胶,观上小学操场铺设塑胶,行知小学铺设塑草,总投资约93.2万元。
监理标段:对本项目的所有施工进行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第一、第二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开标时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的项目经理保持一致。
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6、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7、投标单位投报本项目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8、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施工第三、第四、第五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塑胶原材料供应商对此项目授权。
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开标时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的项目经理保持一致。
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具有
6、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7、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8、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9、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监理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5、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6、投标单位投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7、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须携带: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以及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原件以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2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报名地点报名。
注:1、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前述本单位正式员工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
2、投标单位投报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提供资料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可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且必须配备不同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卫东区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路中段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 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七楼
邮 编: 467000 邮 编: 467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常女士
电 话:0375-7185310 电 话: 0375-3890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