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园区绿化项目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园区绿化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M-2015-07-7022(20150717-GC02-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园区绿化项目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园区绿化项目
2.2项目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 计划工期: 2015年 8月5日至 2016年6月5日
2.6投资估算:计划总投资156.2018万元;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近3年(2012年-2014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投标人中标后应按吉林省建设厅文件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 月8日至 2015年7月1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8:30时至11:30时,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前行100米,硅谷商务5楼) 持以下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5)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5年7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08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联系人:谷鹏
电 话:13943069396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
联系人:王志娟
电话:0431—8583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