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的委托,对其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三、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内容:
包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第一包 | 手持式防爆驱散器 | 26台 |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第二包 | 刑事技术和熏显设备、光源等 | 1批 | |
第三包 | 派出所监控及指挥室设备采购安装 | 3套 |
五、合格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计算机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安全防范资质(第三包);
6)供应商须获得原厂商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及制造商对本项目售后承诺函(第一包)手持式防爆驱散器,(第二包)502熏显柜、痕迹比较显微镜、多波段光源);
7)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警用装备或安防设备销售。开标时携带实物样品(第一包);
8)公安部相关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第二包502熏显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按本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六、购买招标文件:
1)供应商可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第三包),原厂商有效授权书及其对本项目售后承诺函(第一、二包)(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携带加盖企业行政原章的复印件一套)。
2)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售后不退。
七、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7月7日至2015年7月14日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8日11: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5年7月28日11: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89号建设环保科技大厦二楼开标厅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江苏西路199号
联系电话:0991-792224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451 号百园路小区7 号楼5单元26 号
联系人:梅军 李顼伦 联系电话、传真:0991-6570871
开户名(全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新民路支行营业处
帐号:3002015109024942731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