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5-10464号信息--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2015年财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购买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07-07 15: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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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2015年财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购买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2、招标编号:shcg15-10464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本项目共计1个包,采购内容为7家会计师事务所,每个会计师事务所派出专职从业注册会计师人员至少2名以上,协助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完成上海市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等会计监督工作。(详见附件)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点(上海市范围内)
5、本项目每家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2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5、按《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沪会协〔2011〕62号)的相关规定,经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考核评审(复审),确定为B类及以上。
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07月25日 00: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网上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07月15日 00:00:0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07月30日(星期四)10:00,(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网上投标地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
2、投标地点:上海市大连路515号804室
3、开标地点:上海市大连路515号采购中心会议室。网上投标成功的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小时后通过数字认证证书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上投标系统”,下载开标记录。
愿意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可持网上投标回执准时出席。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邮编: 200082
联系人:傅丽君
电话:021-35968040
传真:021-35968056
Email:fulijun@shzfcg.gov.cn
采购人: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
地址:常德路175号
邮编:200040
联系人:李庆
电话:62489328
传真:6249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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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2015年财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购买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2、招标编号:shcg15-10464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本项目共计1个包,采购内容为7家会计师事务所,每个会计师事务所派出专职从业注册会计师人员至少2名以上,协助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完成上海市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等会计监督工作。(详见附件)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点(上海市范围内)
5、本项目每家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2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5、按《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沪会协〔2011〕62号)的相关规定,经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考核评审(复审),确定为B类及以上。
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07月25日 00: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网上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07月15日 00:00:0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07月30日(星期四)10:00,(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网上投标地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
2、投标地点:上海市大连路515号804室
3、开标地点:上海市大连路515号采购中心会议室。网上投标成功的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小时后通过数字认证证书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上投标系统”,下载开标记录。
愿意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可持网上投标回执准时出席。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邮编: 200082
联系人:傅丽君
电话:021-35968040
传真:021-35968056
Email:fulijun@shzfcg.gov.cn
采购人: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
地址:常德路175号
邮编:200040
联系人:李庆
电话:62489328
传真:6249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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