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市档案局档案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高要市档案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高要市档案局档案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5ZQZFG0049JO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要市档案局档案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二期)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内容:档案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2.项目完工时间: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4.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13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服务商;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7月8日起至2015年7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肇庆业务部(详细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标书款支付方式为pos机刷卡,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30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高要市府前大街9号高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评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5年7月30日10时00分。
十、开标地点:高要市府前大街9号高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评标室。
十一、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黎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758-2313408 电话:0758-8392134
传真:0758-2313407
联系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15楼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