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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2015年—2017年桂平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咨询审核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YLGGG20154002-GP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7 16: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现就2015—2017年桂平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咨询审核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5—2017年桂平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咨询审核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编号:YLGGG20154002-GP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2015—2017年桂平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咨询审核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初步设计方案评审、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内容报告评审、重大项目建议书的评估等服务工作,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本项目服务范围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丙级以上(含丙级)资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578日至 20157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2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本项目不办理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同时须提供:(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开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且齐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于2015727日下午16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729日上午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729日上午93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2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乐忠、廖喜平;联系电话:0775-4569690  传真:0775-4565816

采购单位联系人: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75-3380768

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5-3380263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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