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解放区卫生局关于解放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5】-03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解放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二次,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焦作市解放区卫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解放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二次,位于解放西路与光华路田涧村西,占地面积13.42亩。总面积为1559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11670平方米,地下面积为3928平方米;总投资额为2802万元。
2.2 招标范围:解放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勘察
2.3周期要求:
勘察周期为10日历天项目的勘察相关周期服务延伸至工程施工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过(2012-2014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承办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7 日至2015年7月13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报名。报名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窗口。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填写好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
4.3报名时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5.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材料一项。(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须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7月 7 日至 2015 年 7 月 13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在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窗口购买。
6.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3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7 月 28 日 15 时30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28 日 15 时30 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焦作市解放区卫生局 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民主中路 地 址:焦作市华融国际大厦711室
邮 编:454100 邮 编:454100
联 系 人:常先生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0391-2923149 电 话:0391-3904666
传 真:/ 传 真:0391-392887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10、监督部门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办公室 0391-3958812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0391-3569050
解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1-2519285
焦作市解放区监察局 0391-2910706
焦作市解放区审计局 0391-2922714
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 0391-3571197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