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尉氏县水坡等(5)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水坡镇片)招标公告
尉氏县水坡等(5)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水坡镇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尉财采2015(040)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水坡等(5)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水坡镇片)己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尉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处理招标中相应事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涉及水坡镇的32个行政村。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规模5104.25公顷,涉及水坡镇的32个行政村。项目区内主要建设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和其他工程等。
2.3计划总工期:12个月(其中土地平整工程1个月、农田水利及田间道路工程8个月、设备购置及其他工程2个月)。
2.4项目投资额:约8748万元。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农田水利水电、道路、桥涵、设备购置及其他工程等进行公开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单体图册及招标文件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3个标段(监理划分2个标段,施工19个标段,采购为2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工程类别 | 标 段 | 具体工作内容 |
土地平整 | 第一标段 | 土地平整25409.6m3;主要标志牌2座。 |
机井 | 第二标段 | 共265眼,其中45米新建机井218眼和维修旧井47眼。 |
第三标段 | 共270眼,其中45米新建机井255眼和维修旧井15眼。 | |
第四标段 | 共262眼,其中45米新建机井219眼和维修旧井43眼。 | |
第五标段 | 共304眼,其中45米新建机井213眼和维修旧井91眼。 | |
桥涵 | 第六标段 | 42座农桥。 |
第七标段 | 42座农桥。 | |
第八标段 | 41座农桥。 | |
电力(不含设备采购) | 第九标段 | 1-31#变压器相接的高低压配电、变压器安装、变压器房及内部附件、2台户外真空断路器购置安装。 |
第十标段 | 32-62#变压器相接的高低压配电、变压器安装、变压器房及内部附件、2台户外真空断路器购置安装。 | |
第十一标段 | 63-93#变压器相接的高低压配电、变压器安装、变压器房及内部附件、2台户外真空断路器购置安装。 | |
第十二标段 | 94-124#变压器相接的高低压配电、变压器安装、变压器房及内部附件、2台户外真空断路器购置安装。 | |
道路 | 第十三标段 | 8条田间道路及相应次要标志牌。 |
第十四标段 | 4条田间道路及相应次要标志牌。 | |
第十五标段 | 7条田间道路及相应次要标志牌。 | |
第十六标段 | 11条田间道路及相应次要标志牌。 | |
第十七标段 | 10条田间道路及相应次要标志牌。 | |
第十八标段 | 10条田间道路及相应次要标志牌。 | |
防护林工程 | 第十九标段 | 3万棵树木栽种。 |
潜水泵 | 第二十标段 | 1101台井用潜水泵 (200QJ32-39/3 5.5KW电机)采购 |
变压器 | 第二十一标段 | S11-80KVA/10-0.4变压器96台、S11-100KVA/10-0.4变压器28台,共计124台变压器采购 |
监理 | 第二十二标段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第1、6-8、13-19标段) |
第二十三标段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第2-5、9-12标段) |
(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施工设计图册和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第二、三、四、五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凿井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第六、七、八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第九、十、十一、十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5、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6、第十九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7、第二十标段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省级以上产品检验报告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泵);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新型专利证书。
(6)投标人应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8、第二十一标段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核准的变压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应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9、第二十二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第二十三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0、第1-19、22、23标段要求:投标单位须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投标报名须提供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证明(网页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列入B级(含B级)以下的参加报名,截止投标时未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
3.11、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查询日期须在两个月有效期之内)。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投标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
4.2 报名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楼二层报名室(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
4.3 招标文件售价:第1、19、22、23标段 300 元/标段;第6、7、8、21标段 500元/标段;第2-5、9-18、20标段 800 元/标段;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4 每个投标人仅限投报一个标段。
4.5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本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应标段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371-279632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耿女士
电 话: 0371-23385799 1589031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