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静安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第一中学委托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就2015年静安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招标编号: 2015069-1
二、项目名称:2015年静安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内容:
1、为静安区中小学学生为主体的未成年人以及家长提供24小时心理热线电话服务及预约心理咨询;
2、为静安区中小学学生、家长、教师定期提供心理健康辅导及培训。
四、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报价响应人应是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并经审通过的供应商;
3. 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经营范围应包含心理咨询);
4. 报价人近两年内应具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
5. 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在相关网址中下载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4.类似项目案例(合同复印件);
5.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记录声明书(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下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要求提出截止时间:2015年7月13日下午15:00时止。
七、投送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20日下午13:30时止(北京时间)
八、投送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上海市安远路518号1306室
九、磋商会议时间: 2015年7月20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上海市安远路518号1306室
招标代理公司: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 晴 钱晶
联系电话:021-62322026 021-62322027
地 址:安远路518号1306室
邮政编码:200060
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