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采购体检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采购体检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GK15D155C0386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采购体检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79525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服务内容 数量 类别 套餐单价 最高限价 总价 最高限价 体检服务 一项 职工女子组:未婚女性 1100元/人 人民币 79.525万元 职工女子组:已婚女性 1200元/人 职工男子组 1050元/人 在职50岁以上职工加做无痛电子胃镜、十二指肠镜(含麻醉与胃肠道准备) 1000元/人 一线干警疗养费用 800元/人 备注: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综合性医院,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模板见穗财采[2012]275号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备注:(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在参加正式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A.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B.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C.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D.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E.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F.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 G.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H. 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8日起至2015年7月2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9号楼2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8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9号楼2楼开标一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28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9号楼2楼开标一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GZGK15D155C0386Z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采购体检服务项目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郭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杨先生 |
电话: | 020-87685501 | 电话: | 020-83008381 |
传真: | 020-87685201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9号楼2楼接待室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机场路1668号 |
邮编: | 510070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董镜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张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87776423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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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7120 5774 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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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