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水县公共自行车建设运营服务整体外包(BOT)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沂水县公共自行车建设运营服务整体外包(BOT)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正阳路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225143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沂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15244316688
1、项目名称:沂水县公共自行车建设运营服务整体外包(BOT)项目
2、采购内容: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模式,综合单价承包,由中标人成立公共自行车项目运营公司,负责40个站点、1000辆公共自行车、1200个锁车器及车棚、监控的公共自行车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在BOT项目5年运营期间,甲方向中标人每年按合同价的20%支付运营服务费,5年服务期满项目所有系统、设备产权完好移交甲方所有。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属合法生产商、销售商、运营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商资格要求,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所提供的公共自行车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标准《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的测试,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如投标人是该产品代理商的,须获得该产品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
4、具有合法经营权,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公共自行车系统制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及经销商投标。
六、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07月07日至2015年07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7假日不休息),在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沂水县办事处(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报名及资格预审。
6.2办理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检测报告(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提供的自行车通过《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的检测报告、生产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真实可靠,且一次提交完整。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公共自行车建设运营服务整体外包(BOT)项目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07月07日至2015年07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在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沂水县办事处(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7月28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万元整)
9.2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9.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到以下账户(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公共自行车建设运营服务整体外包(BOT)项目”投标保证金:
帐户名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帐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