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曹村乡初中教学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新安县曹村乡初中教学楼维修工程,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洛阳市新安县曹村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洛新政采购【2015】138号
1.2项目建设地点:新安县曹村乡初级中学院内
1.3项目规模:
新安县曹村乡初中教学楼原有主体建筑内外墙粉刷;教学楼屋面防水拆除,重新做防水;教学楼地面水泥砂浆拆除,重做水泥砂浆;教学楼门窗更换;两部楼梯栏杆更换;室内照明灯具及线路更换;校园污水管网铺设;灭火器安装。
1.4计划工期:40日历天
1.5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1.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1.7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三级施工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以上(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资格审查的方法:资格后审
4.报名办法
4.1报名时间:
4.2报名地点:洛阳新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天汇中心1406室。
4.3 报名必须携带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5.2领取地点:洛阳新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天汇中心1406室。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出示原件。
5.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700元人民币/份,图纸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新安县曹村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新安县曹村乡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158388918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新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天汇中心1406室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3937901891
邮 箱:1393790189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