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服及服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17: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委托,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警服及服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的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MJCG20151007号
2、项目名称:警服及服饰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警服及服饰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预算价为2034112.4元,各品目号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各品目号报价超过该品目号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资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产品及生产所需材料符合国家及公安部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3、投标人须提供其所投合同包所有品目号产品的定点生产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下发的《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公装财〔2011〕881号)内,《关于取消部分警服目录生产企业生产资格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12〕149号)文件中被取消的生产企业相应取消),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公装财〔2011〕881号)后进入目录的定点生产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所投相应产品面料须提供2011及2012年全国公安机关警服产品质量统检未出现不合格的产品(公装财传发〔2012〕47、99、133号,公装财传发〔2013〕123号)证明材料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注明复印无效的,则请将原件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7、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自2015 年 7 月 7 日起至2015年 7 月 21 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网上报名时间:2015 年 7 月 7 日起至2015年 7 月 21 日止。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督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需于中标后上传电子版的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大厦六层——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部)。
6、招标文件售价:
50元
7、投标保证金:
40000元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9、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9日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07月29日09:00:00(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大厦六层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3号
联系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88015067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大厦六层
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小余 13205915833 15659108788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号:35001877607050000274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06日
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办理政府采购专用章
(CA卡)并进行网络注册入库(详见下面链接)
http://cz.fjzfcg.gov.cn/n/webfjs/article.do?noticeId=0F4D993B4FEB4156A00B26A3CF2601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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