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汝阳县2015年度整村推进及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对汝阳县2015年度整村推进及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汝阳县2015年度整村推进及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2.资金来源:中央、省、市财政扶贫资金。
3.招标编号:洛汝采[2015]兴建-005.
4.工程地点:汝阳县境内。
5.标段划分:17个标段
一标段:王坪乡柳树村村组道路硬化;
二标段:十八盘乡蒿坪村村组道路硬化;
三标段:十八盘乡登山村村组道路硬化;
四标段:十八盘乡申庄村村组道路硬化;
五标段:刘店镇红里村村组道路硬化;
六标段:刘店镇昌村村组道路硬化;刘店镇昌村农田灌溉项目;
七标段:付店镇火庙村村组道路硬化;
八标段:柏树乡枣林村村组道路硬化;
九标段:靳村乡杨坪村村组道路硬化;
十标段:内埠镇西金庄村村内道路硬化;
十一标段:三屯镇花西村村组道路硬化;
十二标段:刘店镇岘山村村组道路硬化;刘店镇岘山村石拱桥建设
十三标段:陶营乡范滩村村组道路硬化
十四标段:小店镇马沟村村内道路硬化;
十五标段:付店镇松门村村内道路硬化;
十六标段:王坪乡王坪村村内道路硬化;王坪乡王坪村吃水工程;
十七标段:靳村乡沙沟村村内道路硬化;靳村乡沙沟村吃水工程。
6.建设工期:50日历天/标段;
8.拟投资额:共约970万元;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清单及合同要求的所有工程;
11.标段须知: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①(一至五标段、七至十五标段)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者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
②(六标段、十六标段、十七标段)应同时具有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⑵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明:(六标段、十六标段、十七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多个单位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市政公用专业单位为总承包主体,即为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须出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必须在有效期内。
8.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9.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10.本项目(一至五标段、七至十五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标段、十六标段、十七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07月06日至2015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①(一至五标段、七至十五标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所有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逾期谢绝报名。
②(六标段、十六标段、十七标段):1.市政单位与水利水电单位联合体协议书及相关证件原件;2.牵头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市政单位、水利水电单位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4.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市政单位与水利水电单位都需出具)。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802室。
4.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开标:
1.开标日期:北京时间2015年07月28日上午09:00分。
2.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21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许先生
联系电话:13513792766 13213611598
地址:汝阳县文化路11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9-65786688 15978639121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8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