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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颍川大道(和谐大道—南环路)道路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17: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禹州市颍川大道(和谐大道—南环路)道路排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禹州市颍川大道(和谐大道—南环路)道路排水工程

工程编号: JSGC-S-2015058

工程概况:颍川大道南段,全长604米,总投资额764.12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发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 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报名企业项目经理有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情况);

3.4 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以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为准)

3.5 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6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材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 7 6日至2015年 7 1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标地点: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党政综合大楼新建后楼中楼922房间)

联系电话:0374-2077866

5. 需提交的资料

5.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5.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5.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

5.4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人资质;开标时被委托人与项目经理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如发现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项目经理已中标其他工程项目且未竣工验收的,取消本次投标人资格。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2发售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党政综合大楼新建后楼中楼922房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禹州市政府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4-81131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0. 监督电话: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374-8111255

2015年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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