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顺店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17: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禹州市顺店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顺店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顺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禹州市顺店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工程地点:禹州市顺店镇境内;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及答疑纪要范围的内容;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禹州市顺店镇(毛吕村、刘村)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二标段:禹州市顺店镇(兴国村等7个村)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注:本次招标要求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报两个标段,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取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施工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3.5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6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法定公、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标地点: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禹州市法院后四路)
报名电话:0374-8081277
5. 需提交的资料
5.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5.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
5.3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5.4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5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6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注:(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2发售地点: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禹州市法院后四路)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顺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4- -86567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3569983272
10.监督电话:禹州市顺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0374- 8657886
2015年7月6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顺店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顺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禹州市顺店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工程地点:禹州市顺店镇境内;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及答疑纪要范围的内容;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禹州市顺店镇(毛吕村、刘村)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二标段:禹州市顺店镇(兴国村等7个村)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注:本次招标要求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报两个标段,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取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施工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3.5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6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法定公、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标地点: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禹州市法院后四路)
报名电话:0374-8081277
5. 需提交的资料
5.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5.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
5.3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5.4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5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6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注:(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2发售地点: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禹州市法院后四路)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顺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4- -86567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3569983272
10.监督电话:禹州市顺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0374- 8657886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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