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南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5年平南县(镇隆镇、平山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南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平南县(镇隆镇、平山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平南县(镇隆镇、平山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DHRGG2015026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2015年平南县(镇隆镇、平山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DHRGG2015026)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5年平南县(镇隆镇、平山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已由 平南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平南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自治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南县镇隆镇、平南县平山镇。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A标段:A-1项平南县镇隆镇富藏初级中学建设公租房24套,建筑面积720平方米;A-2项平南县镇隆镇古带小学建设公租房16套,建筑面积480平方米;平南县镇隆镇下良小学建设公租房12套,建筑面积360平方米;A-3项平南县镇隆镇周塘小学建设公租房16套,建筑面积480平方米。平南县镇隆镇廖村小学建设公租房20套,建筑面积600平方米;A-4项平南县镇隆镇第二初级中学建设公租房50套,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A-5项平南县镇隆镇第一初级中学建设公租房60套,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
B标段:B-1项平南县平山镇荣路小学建设公租房12套,建筑面积360平方米;平南县平山镇盛富小学建设公租房9套,建筑面积270平方米;B-2项平南县平山镇平山中心小学建设公租房30套,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平南县平山镇古松小学建设公租房9套,建筑面积270平方米。
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 投标单位可参加所有标段的投标, 多投只能中一个标段。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合同估算价:A标段:A-1项96万元;A-2项112万元;A-3项144万元;A-4项200万元;
A-5项240万元。
B标段:B-1项84万元.;B-2项156万元。
要求工期: A标段:A-1项、A-2项、A-3项为:90天(日历天);A-4项、A-5项为:180天(日历天);
B标段均为:90天(日历天)。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 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2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7 日至 2015 年 7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平南县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在平南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局一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7 日至2015年 7 月 13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18:0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平南县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在平南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局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费)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8 月 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平南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局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同一平台、平南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平南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局一楼)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平南县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75-7822107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股长 联系人:陈 工
电 话:0775-7828831 电 话:18978779750 0775-4598668
地 址:平南县交通局一楼 传 真:0775-4599368
地 址:平南县东湖盛世豪庭1一111商铺
2015年7月3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平南县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在平南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局一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07日 08:00 至 2015年07月1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南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局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平南县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在平南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局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平南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局一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 工
项目联系电话:18978779750 、 0775-45986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南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平南县交通局一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股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 工、18978779750 、 0775-4598668
代理机构地址: 平南县东湖盛世豪庭1一111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