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所需的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监控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BGZJ-ZC15365
二、招标内容:
1.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包括室内200W高清红外半球212台,200W室外星光级红外球机6台,200W周界电动变焦星光级红外枪机20台,电梯模拟半球2台,网络存储主机8台,47寸高清拼接大屏12块,管理平台服务器1台,红外探测器10对,报警主机1台,UPS1台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预算价:230万元
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复印件加盖鲜章)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提供经年报合格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安防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复印件;
6.提供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及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7.代理或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8.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943-8287909)。
四、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7月7日00:00至2015年7月13日17: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于2015年7月7日至7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前来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4房间购买,售价200元每份,电子版另加50元。售后不退(不寄售)。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地点:请于2015年7月28日9:00之前递交到白银市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白银高科技产业园二楼西侧),逾期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7月28日9:00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开标。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及有关事项:
代理公司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冬梅 联系电话:18993991213
采购单位名称: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翔宇 联系电话:18919434343
八、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