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市招投标中心关于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永嘉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维修或保养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永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永嘉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维修或保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fcg20150702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永嘉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维修或保养采购(具体设备、数量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新版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S店或与4S 店有关联的维修企业除外);
3、在永嘉县上塘中心城区内有固定的维修场所;
4、投标单位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证明材料(有效期为2个月)为准(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7月 7 日至2015年7月 15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地点:永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大厅(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 5日 09:30
七、投标地点:永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八、开标时间:2015年8月5日 09:30
九、开标地点:永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元;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提交永嘉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1张(加盖公章;在http://www.yjzbtb.cn/HomePage/showcontent.asp?cid=1133 下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效的新版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可在开标时提供)。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永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点:永嘉县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269817 传 真:0577-67269817
附件信息
公告附件:车辆维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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