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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专业摄像机E卡口摄录一体机、摄像机三脚架)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19: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的委托,对其所需专业摄像机E卡口摄录一体机、摄像机三脚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专业摄像机E卡口摄录一体机、摄像机三脚架)

2.项目编号:0773-1541GNJL00739/4-2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万元)

供货期

付款方式

1

专业摄像机E卡口摄录一体机、摄像机三脚架

2.30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验收合格后付全款9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标段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577日—2015713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07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77日—2015713,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07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每套300元。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7311400分。

六、 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

七、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不少于0.0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

联系人:刘丹

电话:0431-84612890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16

联系人:闫琦

电话:0431-81937053                                         20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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