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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照营等三所小学电力改造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三次)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15: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普照营等三所小学电力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YCZB201502-126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安次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建设路5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高子文   0316-201121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吕月明  1513362622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电力改造

项目实施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7个工作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投标人须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专业类别: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具备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准入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企业信用评价报告》BBB级及以上等级,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采购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文件发售时间:201576-7月10  9:00-11:00   14:00-1600(公休日除外)

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5号台)

文件发售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整/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811930

开标时间:2015811930

开标、评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项目联系人:吕月明

项目联系方式: 15133626222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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