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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南召中心小学房山区琉璃河镇南召中心小学食堂改扩建工程公开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15: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房山区琉璃河镇南召中心小学食堂改扩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房山区琉璃河镇南召中心小学食堂改扩建工程经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批准建设。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南召中心小学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任务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房山区琉璃河镇南召中心小学食堂改扩建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房山区琉璃河镇南召中心小学食堂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

1.3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南召中心小学

1.4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南召中心小学院内。

1.5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南召中心小学食堂改扩建,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等。

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1.7本招标项目批复金额:147.91万元。

1.8工期计划:201585日至2015930日,57个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外地进京企业须具有有效进京备案证书;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任项目经理须在响应人本单位注册,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2.5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

2.6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2.7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8在北京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发售:201576日至2015710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发售招标文件。

3.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初步审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21号楼附属楼A座玉兴商务楼211室)。

3.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贰佰元整(¥200),售后不退。

4、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 2015727(即投标截止时间)组织公开开标。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南召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21号楼附属楼A座玉兴商务楼211室。

联 系 人:李胜利 

联系电话:010-57175751   13601250967    

    真:010-51768195

20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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