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警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警装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LZ2015/QY-GK041(Z)
2、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执法记录仪 | 个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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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讲机 | 部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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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台 | 台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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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算金额:259500.00元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b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c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d生产厂家授权函(原件和复印件)
e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机关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供应商提供由住所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峰区东仓巷2号4楼)。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2015年7月27日下午15:30之前(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7、开标时间:2015年7月27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8、采购代理机构: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峰区东仓巷2号4楼
电话:0934-6466006 18219941309
联系人:齐浩楠
9、采购人: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王小东
电话:13830463303
10、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元整。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7028343579630012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兴天支行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