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机关院区管道及锅炉油改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16: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机关院区管道及锅炉油改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A | 院区采暖、自来水及热水管道改造维修工程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投标人A包必需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 应具备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 外省企业需提供进鲁备案证明;8. 在近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5.0 |
B | 锅炉油改气工程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B包必需持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锅炉安装改造维修一级以上许可证书或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同时具有压力管道GD2级以上安装的许可证;3.B包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内提供燃烧器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 应具备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 外省企业需提供进鲁备案证明;9. 在近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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