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龙岩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RWZFCG-2015-179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龙岩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RWZFCG-2015-179
2. 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1 | 1 | 血液透析机 | 4套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用户指定 地点 | 合同签订后40天内 | |
2 | 血液透析虑过机 | 1套 | | ||||
2 | 1 | 光学生物测量仪 | 1台 | | |||
3 | 1 | 鼻内镜及手术器械 | 1套 | | |||
4 | 1 | 实时肌松监测仪 | 2台 | |
3.采购单位:龙岩市新罗区人民医院,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联系人:林培武,
联系电话:0597-3226059。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楼
6.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597-2556736 传真:0597-2556736
公司网址:www.fjrwzb.com E-mail: rwzbly@163.com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为医疗产品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还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季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②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上一季度的缴税凭证;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须为国家社保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且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均盖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参考后面第五章格式)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 投标截止时间:
8. 开标时间:
9. 开标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楼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 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龙岩第一支行
账 号:35001697707052512830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