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2015年度警服政府采购项目(面料部分)(第43包)招标公告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2015年度警服政府采购项目(面料部分)(第43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2015年度警服政府采购项目(面料部分)(第43包)
项目编号:BJJQ-2015-060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52232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5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5024、65910924-821、824、822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16278911.06元
采购清单:
包号 | 品目号 | 品种名称 | 单位 | 控制单价 | 采购数量 (米) | 分包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交货期 | 递交样品数量 |
第43包 | 43-1 | 新款夏执勤服面料(浅蓝色) | 米 | 20.60 | 35833.7 | 797951.30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2块(1块 |
43-2 | 新款夏执勤服面料(漂白色) | 米 | 20.60 | 2901.8 | —— | |||
备注: 1、包为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投完整包,不得仅对包内部分品目进行投标。 2、以上品种投标单价、总价均须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3、每块面辅料样品应单独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包号、品目号、品种名称、规格尺寸。 |
采购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中的“警服主面料生产企业”,具备衬衣面料的生产资格,或为《关于试用新改进夏执勤服和警便帽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14]209号)中对应品种的生产企业。
4、《关于取消部分警服目录生产企业生产资格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12]149号)文件中,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有投标资格。
5、《关于2012年度第一批警服产品质量统检情况的通报》(公装财传发[2013]123号)、《关于2012年度第二批警服产品质量统检情况的通报》(公装财传发[2013]153号)文件中,统检不合格的面料企业不具有对应品种的投标资格,公安部发文恢复资格的除外。
6、《关于2013年度警服生产企业年审处理结果的通报》(公装财传发[2014]27号)文件中,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有投标资格。
7、《关于2013年度第一批警服产品质量统检情况的通报》(公装财传发[2014]118号)、《关于2013年度第二批警服产品质量统检情况的通报》(公装财传发[2014]204号)文件中,统检不合格的企业不具有对应品种的投标资格,公安部发文恢复资格的除外。
8、企业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以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警服企业登记事项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14】16号)为准。
9、《关于公布部分面料品种中标企业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14]178号)中新取得生产资格的企业具有对应品种的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7月06日起至2015年07月23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永安里地铁C出口向南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标书款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雅宝路支行
银行账号:9112 0154 8000 12262
开户行行号:3101 0000 0132
样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样品递交时间:2015年07月27日上午09:00-10:00(北京时间)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包装规定的样品恕不接受,并将失去投标资格。
样品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5层会议室
注:若投标人曾参加04月03日公告的北京市公安局2015年度警服政府采购项目(面料部分)(第1~8包)的样品递交工作,可根据上述项目的检测报告结果自行决定是否再次递交样品。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5层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张萍、董芳、贺晓燕
联系方式:65915024、65910924-821、824、822
传真:65951037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1资格证明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授权委托书(须包含购买本项目文件、递交样品、签署保密协议及供应商承诺书的授权)、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检查。经检查合格,签署保密协议及供应商承诺书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并装订成册: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投标人对所投同类产品制造或加工等生产项的内容,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4、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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