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验二小永定分校教学楼室外电梯项目投标邀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教委的委托,对北京实验二小永定分校教学楼室外电梯项目(MC2015-54)进行国内邀请招标。
经北京市门头沟区教委确定被邀请单位如下:
1、北京威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中房新雅建设有限公司
3、北京华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请被邀请单位,按投标邀请书要求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招标活动。
附件1投标邀请书
附件2确认通知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6日
附件1
投标邀请书
北京威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房新雅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华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实验二小永定分校教学楼室外电梯项目(项目名称)MC2015-54(招标编号)已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MTGXM-201506084179采购详细计划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北京实验二小永定分校教学楼室外电梯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实验二小永定分校教学楼室外电梯项目(项目名称)MC2015-54
招标内容:北京实验二小永定分校教学楼室外电梯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实验二小永定分校
规模:小型修缮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9月26日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
财政批复资金:第一标段566292.39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再在建工程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政府采购中心106房间携带确认通知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需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8月3日9时30分,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门头沟双峪路39-1号)。
5.2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一供应商代表进入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二人。
5.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供应商应将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须为原件,应有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内容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完全一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未按5.2、5.3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财经报》上发布。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供应商须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整
6.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
6.3、投标保证金须在 2015年7月30日前将款项交到指定帐户(以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用途栏注明“北京实验二小永定分校室外电梯”字样。提交投标保证金后请与采购中心财务联系(电话:69822590),确认投标保证金已按时到账。
开户名(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门头沟区支行
帐 号: 11001009500053001308
投标保证金采取支票形式提前交采购中心财务部门,如出现下列情况,致使投标保证金未能在 2015年7月30日前按期到达采购中心账户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出票人与投标供应商不相符
(2)支票有密码而未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3)提供空头支票或已经冻结银行帐户的支票
(4)提供过期支票或非转帐支票
(5)其它不能使招标采购单位或银行认定为有效的票据。
6.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5、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资金往来发票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联系人联系办理退还手续。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教委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5号
联系人:王悦 联系电话:010--69842755
传 真:010-6984275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联 系 人: 张芬 电 话: 010-69828192
传 真: 010-61805154 邮 编: 102300
网 址: http://www.bjmtgcg.cn
开户名(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门头沟区支行
帐 号: 11001009500053001308
2015年 7月6日
确认通知
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2015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2015 年 7 月 6 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北京实验二小永定分校教学楼室外电梯项目的通知,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