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江南海涂围垦区吹填及软基处理二期工程保险方案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江南海涂围垦区吹填及软基处理二期工程保险方案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苍南县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苍南县龙港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就苍南县江南海涂围垦区吹填及软基处理二期工程保险方案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NDL201509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预算要求等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采购内容及规模:苍南县江南海涂围垦区吹填及软基处理二期工程保险采购项目,包括2个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工程总造价约2.7亿元。 三、保险期限:2年,以工程全部交工验收为准。如到列明的保险截止期后工程未全部交工验收,保险期限将自动顺延12个月,并不因此增加任何附加保险费,但被保险人须提前30天通知保险人。超过十二个月时,保险人按原费率并按日比例收取保险费。 附加保证期:共12个月,自工程全部交工验收时起算,向后顺延12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且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正常经营满三个自然年度的保险公司;注册地不在温州的,须已在温州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2、投标人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或其支公司参与本项目的保险服务活动,并须持有其总公司的法人授权证明;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等技术支持; 3、参加此项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13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集中报名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截止后报名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绿都花城A组团8幢A单元201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3日 09:30 六、投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七、开标时间:2015年7月23日09:30 八、开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8000元; 交付方式:汇款/支票/银行转帐(非现金) 十、其他事项: 投标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2)供应商单位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5)企业及分支机构简介。 以上资料中所需证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购领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招标文件里“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十一、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下述相关资料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不得参与投标: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 2、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保险的必备条件及在中国境内经营保险专项业务满三个自然年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保监会最新核准资本金的批文及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苍南县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苍南县龙港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 点: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南城路131号2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685165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灵溪镇人民大道绿都花城A区8幢201室 联系人:庄先生 电 话:0577-64765299/15858597095 传 真:0577-68889879 E-mail:496664791@qq.com 苍南县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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