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高新区东河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市高新区东河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以TGC2015-0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GC2015-029
2.2 建设地点: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泉村南
2.3 建设规模:东河北水库属大汶河流域漕河支流,流域面积4.5平方千米,水库总库容95万立方米,其中:兴利库容36万立方米,死库容11万立方米,防洪库容48万立方米。主要包括大坝、溢洪道、放水洞三部分。
2.4 建设内容:
本次工程主要包括:大坝加固培厚,下游坡按1:2.5整平,新建下游坝坡排水沟、排水沟及草皮护坡;新建坝顶交通道路,采用泥结碎石路面;溢洪道开挖整理,拆除溢洪道下游涵管;改建溢洪道交通桥。
2.5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6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9.66073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指小(2)型水库及以上类别的施工经验)。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均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3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专业)。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5每个投标企业仅能授权一名代理人参与投标,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人员,且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人的,该企业投标无效。
3.6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 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金华大厦6楼608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专业)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风海,电话:0538-8221203,邮箱:tatxzb@163.com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服务中心东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地 址: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张大山
电 话:0538-8938295
电子邮件:jfjlgq@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金华大厦6楼608室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李风海
电 话:0538-8221203
电子邮件:tat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