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田阳县那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08: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受招标人委托,我公司现就2015年田阳县那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2015年田阳县那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利工程)
1.2、建设地点:田阳县那坡镇濑旺村、万平村
1.3、项目编号:GXBSZC2015-G2-8081-XY
1.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1.5、投资金额:约760万元
2.6、质量要求:达到《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 240天(日历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事项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注册建造师, 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省级以上水利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职务。
2.3、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管理员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水利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5、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单位的在岗人员)
2.6、近三年(2012年1月1日 -2014年12月31日 )类似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7、2014年度审计财务报表
2.8、投标人有协调处理项目所在地群众矛盾、纠纷的能力和义务。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报名时限内亲自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等以下资料现场报名。
3.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投标联系卡(附联系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身份证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及2014年度和2015年1月5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原件(须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管理员获得的省级以上水利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2012年1月~2014年12月)类似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招标报名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内查询有效)。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料不全、复印件与原件不符者不接受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遇年检或变更的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6日 至2015年7月10日 ,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801室)报名。
3.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支付方式:银行柜台转账、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工作日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以下帐户。
账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百色向阳支行
银行账号:2060580104000367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7日 上午9时00分整。
5.2、递交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803室)。
5.3、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222.83.250.230:8888/html/419/index.html)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801室
电 话:15007766066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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