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公安消防支队北部新城“三合一”消防安全工程室外院墙等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莱芜市公安消防支队北部新城“三合一”消防安全工程
室外院墙等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莱芜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莱芜市公安消防支队北部新城“三合一”消防安全工程室外院墙等附属工程
四、采购计划编号:BM2015-100
五、采购的内容:本项目内容为莱芜市公安消防支队北部新城“三合一”消防安全院墙等附属工程,共分为四个标段。第一标段:院墙工程;第二标段:250KVA箱变10KV配电工程;第三标段:10KV炼铁线路改造工程;第四标段:勘察工程。每个标段各确定一名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第四标段除外);(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各标段具备以上条件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三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第四标段:(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七、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招标文件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月6日至 2015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第四标段除外)、(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资料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到山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以上四个标段报名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地点:山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实验小学斜对过);联系人:郑伟 亓旭静,联系电话:0634-6292220 6227830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四个标段均采用资格后审。
九、报价文件接收时间: 2015年7月31日上午9时前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7月31日上午9时
十、投递报价文件地点:莱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莱芜市行政服务大厅245室)
采购人:莱芜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634-6215119
代理机构:山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莱芜第二实验小学斜对过)
联 系 人:郑伟 亓旭静 联系电话:0634- 6292220 6227830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