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残疾人托养中心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朝阳区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长春市朝阳区残疾人托养中心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0773-1541GNJL00751/1-3
二、招标项目名称、用途、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
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残疾人托养中心设备购置项目;第一包洗涤设备、第二包康复设备;第三包监控设备。
2、用途:残疾人托养;
3、数量:一批;
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三、合格的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
第一包、第三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第一包、第三包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二包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10日的上午8:30-11:30至13:00-16:00时,到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每份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5年7月28日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2日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每包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5年7月28日9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
八、第一包采购预算为95.92;第二包采购预算为31.9333万元;第三包采购预算为4.216万元,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予接受。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朝阳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与卫星路交汇
联 系 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02827
招标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联 系 人:张宁
办公电话:0431-81150785
传 真:0431-81150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