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PE100管材管件年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本文件第二部分所述项目及服务的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生产厂家参与响应。,
一、项目编号:福顺恒[2014]政招字第A-P00731-2号
二、项目名称:PE100管材管件年度采购项目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省级(含)以上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省级(含)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许可批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5、投标人必须提供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时间、地点安排:
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
2、答疑时间:2015年7月8日上午9:00时;
3、响应文件递交、谈判时间和地点:2015年7月14日上午9:00时,莆田市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希尔顿酒店对面(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4),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工作人员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六、取得招标文件方式及标书工本费:
1、投标人直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无限下载招标文件。
2、标书工本费: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标书工本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七、投标保证金:【本批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每投标单位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八、响应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答疑时间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九、我司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等相关网站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响应人及时关注,响应人若没有在以上公告栏上查看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响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保证金缴纳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账 号:13 4415 0104 0001 889 | |
开户银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 |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缴纳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 |
账 号:1180 6010 0100 0137 47 | |
保证金收退手续 | 联 系 人:小王 |
电 话:0594-2211398 |
十一、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1)采购人: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郑先生/0594-5026818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联系人:小王、小张
电话/传真:0594-2211398
电子邮箱:shunheng888@163.com
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6日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