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西平县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PGC-2015-0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平县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平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现对该项目的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 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西平县境内,道路总长46.457公里。
2.2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依据建设里程、工程量及工程所在乡镇施工标划分为十六个标段,监理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序号 | 标 段 | 所在乡镇 | 项目名称 | 里 程 |
1 | 第一标段 | 盆尧镇 | 西平县盆东至S331公路工程 | 3 |
2 | 第二标段 | 盆尧镇 | 西平县盆东至S331公路工程 | 2.724 |
3 | 第三标段 | 重渠乡 | 西平县与Y004交叉-与G030交叉公路工程 | 3.987 |
4 | 第四标段 | 盆尧镇 | 西平县与高速交点至与铁路交点公路工程 | 3 |
5 | 第五标段 | 盆尧镇 | 西平县与高速交点至与铁路交点公路工程 | 2.103 |
6 | 第六标段 | 重渠乡 | 西平县重渠乡S331至耿庄至S3重渠乡公路工程 | 3 |
7 | 第七标段 | 重渠乡 | 西平县重渠乡S331至耿庄至S3重渠乡公路工程 | 2.457 |
8 | 第八标段 | 蔡寨回族乡 | 西平县蔡寨街西至C109公路工程 | 1.5 |
9 | 第九标段 | 师灵镇 | 西平县关东至师灵公路工程 | 3.5 |
10 | 第十标段 | 师灵镇 | 西平县油房张至夏王公路工程 | 2.573 |
11 | 第十一标段 | 芦庙乡 | 西平县宋营出点至大刘庄公路工程 | 1.73 |
12 | 第十二标段 | 专探乡 | 西平县于杨至谷河公路工程 | 2.466 |
13 | 第十三标段 | 专探乡 | 西平县新坡李至军王公路工程 | 2.025 |
14 | 第十四标段 | 芦庙乡 | 西平县观音寺桥马迁庄公路工程 | 1.5 |
15 | 第十五标段 | 师灵镇 | 西平县马洼至师灵公路工程 | 1.063 |
16 | 第十六标段 | 芦庙乡 | 西平县茨园至于赵庄公路工程 | 4.329 |
17 | 监理标段 | 西平县 | 西平县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46.457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至第十六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施工资质;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近3年具有承担过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十七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拟派总监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近3年具有承担过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注: 无行贿犯罪证明日期应是报名时间日期内开具,投标文件所附内容与报名时提供无行贿犯罪证明相一致)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4.近3年内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本次资格后审及施工招标不接受河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D级的企业申请。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本项目提出资格后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后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6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
3.7 每个投标人只能报西平县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至第十七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若报名2个(含2个)以上标段,将导致所有标段报名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5.投标报名
5.1 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相关专业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二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2授权委托人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5.3报名联系电话需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电话。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7 月 6 日至 2015 年 7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3:00 时至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资格后审文件及施工招标文件壹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3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至第十六标段)3万元/每标段;第十七标段:1万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列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邮政储蓄银行西平县西平大道支行
帐 号:941000010006152228
转账后须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领收据,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西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西平县中原大道东段
联 系 人: 郜 先 生
电 话: 0396-6222382
招标代理机构: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驻马店市盘龙山路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5938022857
邹先生 电 话: 18790291097
监督机构: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 西平县纪委监察局 西平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 : 0396-2833309 0396—6269993 0396-6273091